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5月27日主持召开了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认真讨论后形成相关验收意见,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5月27日主持召开了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认真讨论后形成相关验收意见,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包含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验收意见。
公众参与注意事项:
为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特此作出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6月7日-2023年7月5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对应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等有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恰当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众参与方式:
建设单位: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8244237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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